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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年6月14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省高度重视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2023年1月12日出台《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下简称《若干措施》),3月11日再出台《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

  按照省、市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我市强化实施“育苗”行动,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截至5月31日,全市实有市场主体35.25万户,其中实有个体工商户28.14万户,同比增长23.05%,占全市市场主体79.8 %,个体工商户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微观基础和内在动力。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24万户,同比增长172.5%,新登记数量和增长率均为我市近十年最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因此,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要求,为有效落实《若干措施》,使全市个体工商户更快、更多、更好发展,助力全市持续实施“育苗”行动,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相关工作措施。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12号)等国家和省文件制定。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通过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内容,落实税费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切实提振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信心,实现全市个体工商户增量提质的目标。

  第三部分是工作任务。从6个方面提出25条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切实延续执行、落实阶段性降低、延缴有关费率政策;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强化保险保障作用。

  二是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支持。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

  三是落实个体工商户税费政策。强化政策点对点、精“滴灌”宣传辅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四是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抓好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政策落实;推进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是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线上经营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加强标准化宣传和服务。

  六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创新创业;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加快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宣传、督导检查、材料报送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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